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关于2023年度申请成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的通知》(中书发[2024]1号)的要求,现将2023年度申请成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具体以各省市书法协会通知为准)。
2、请认真阅读《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细则》,符合入会条件者方可申请入会。
三、符合会员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会员申请表
入会申请表必须使用中国书法协会提供的标准表格,格式必须统一、规范,内容必须真实,字迹必须工整,印章、介绍人签名等必须齐全。
(2)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证件照片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1份,2寸个人证件照片3张。
(3)个人书法作品1件(篆刻用印屏1张、刻字用作品照片1张)。
(四)艺术成就相关证明(获奖证书、展览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任职文件、论文原件及作品等)。
相关材料及证书的核查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工作年限的材料,须提供能够充分、清晰显示情况的人事档案。另外,如申请人姓名与艺术成就证书等材料不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教育、组织、新闻出版等材料的,上述材料须经申请人所在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批准并加盖印章。手续、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合格。相关申请条件及材料,请参阅《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章程》。
4. 其他说明
请您私信您所在省(市)书法协会或中国书法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获取入会申请表及其他相关电子登记表格。
5、符合入会条件者,应于2024年3月20日前向省(市)书法家协会报送相关资料(具体以各省、市书法家协会通知为准)。未按时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2023年度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资格申请资格。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
向所在省市书法协会发私信
确认声明
确认符合条件后
按要求准备材料
统一报告
中国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章程
(中国书法家协会第八届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部分修订于2022年4月24日通过)
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修改本规则。
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书法家协会章程》,遵守《中国书法家行为准则》,符合入会条件的,均可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书法家协会)。
1.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申请相应类别的会员资格,但不得跨类别申请。
1.书法创作
具有较高的创造力水平,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省展览”(第十届全省书法篆刻展)一次。
2、两次参加中国书法协会主办的“全省专场展览”(全省书法单幅展、中国书法新人展、全省女画家展、全省青少年展、全省对联展、全省扇面展、全省册页展、全省大字展、西洋书法篆刻展等)。
3、参加中国书法协会主办的“全省展演”,并达到会员资格要求及取得所需名次2次,以征文规定为准。
4、在中国书法协会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学生教学成果展(2010年以前获奖)中取得规定名次一次,可作为入会条件。同时,在“各省专展”或“省展”中取得规定名次一次,方可申请入会。上述相关展览以征文通知规定为准。
5、为关爱老年书法创作群体,65周岁及以上作者,凡在“省专展”或“省展”中获得规定排名的作品,可投稿一次,具体以征稿通知为准。
2. 书法理论
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成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1篇被中国书法协会主办的“全省书法研讨会”选送1次。
2、论文两次被中国书法协会主办的书法专题研讨会选编。
3、申请人应长期从事书法理论研究,在中国书法协会认可的人文社科学术期刊、书法专业报刊(如《中国书法》、《书法》、《书法丛刊》、《中国书法报》、《书法指南》、《书法快报》等)发表过3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论文(其中至少一篇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每篇论文不少于5000字,符合学术规范,并经中国书法协会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评审。论文合作作者仅限第一作者。
4.有国家级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专著须经中国书法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评审并有明确意见,须经中国书法协会组织的理论专家组认可。合作作者仅限第一作者报名。
3.书法教育
从事书法教育工作,成绩显著或贡献突出,并符合以下条件:
1.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符合会员要求一次。
2.在大专院校、中小学及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15年以上,具有教育、文学艺术、团体艺术等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书法、新闻出版
从事书法编辑出版、专业媒体工作,有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
1.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符合会员要求一次。
2、在省级以上书法专业报刊、出版社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体会员书法网站担任编辑或者专职记者15年(含)以上,具有新闻出版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书法组织
从事书法组织工作,有重大业绩或突出贡献,申请时仍在任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秘书长(驻会)以上职务,从事组织工作5年以上。
2.中国书法协会及其团体会员专职从事书法组织工作10年(含)以上。
二、申请材料
1.书法创作应征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会员资格条件的获奖(展览、评选)证书复印件。
4、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尺幅以四尺为限),作品将用于会员审核,并存入会员个人档案。
(二)书法理论专业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书法讲坛入学条件的申请者,须提交相应入学证明复印件;符合论文提交条件的申请者,须提交已发表的3篇代表性论文及期刊目录页复印件(每页均需签名),提交其他学术研究论文清单及主要论文复印件;符合专著提交条件的申请者,须提交已发表专著原件和中国书法协会学术委员会的推荐信,也可提交相关学术研究成果清单及主要成果复印件。
4、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大小以四尺为限),作为会员审批的参考,并存入会员个人档案。
(三)报考书法教育专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符合会员要求的相应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展(评)历经历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所在大专院校、中小学及非全日制教育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从事书法教育工作满15年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通知、录用通知、人事材料、教学成果等,不能使用现行证明材料)。
5、教育、文学艺术、团体艺术等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6.申请人近五年的课程安排(学时、工作量等),加盖学校公章。
7、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大小以四尺为限),作为会员审批的参考,并存入会员个人档案。
(四)书法、新闻、出版类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符合会员要求的相应书法创作或书法理论展(评)历经历的证明材料。
4.申请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出版社或团体会员书法网站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从事编辑或专职记者工作满15年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通知、录用通知、人事材料、业务业绩等,不能使用现行证明材料)。
5、新闻出版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6、体现个人书法创作水平的书法作品一幅(内容不限,大小以四尺为限),作为会员审批的参考,并存入会员个人档案。
(五)书法团体申请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书法家协会入会申请表》(手填)。
2.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在该单位工作达到入会要求相应年限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任职通知、录用通知、人事材料等;不能使用在职证明材料)。
4.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三、报名方式
1、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申请时间以中国书法协会具体通知为准。
2、申报材料由中国书法协会全体团体会员提交,中国书法协会不受理个人会员直接申报,个人会员向其团体会员提交申报材料,团体会员审核、汇总全省申报材料后报送中国书法协会。
3、团体会员在接到中国书法协会当年新会员申请通知后,应严格按照本规则的规定逐项审核、核实,凡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提交申请。
4、团体会员在向中国书法协会报送全部材料前,须在其官方网站(或所在省、自治区、行业文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应征者名称、应征类别、应征条件(须具体到展览名称、论文及专著名称等)。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后,团体会员须出具公示结果声明,连同应征材料一并报送中国书法协会。
5、军队系统人员申请者,须经军队专门机构审核后,向中国书法协会提出申请。
6、石油、金融、铁道、电力、煤矿、职工、公安系统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程序通过各自行业的书法协会向中国书法协会提出申请。
7.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应聘者,由中央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向中国书法协会推荐。
8、台湾地区应聘人员按程序向中国书法协会外联部提出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中国书法协会受理应聘材料。
四、申报纪律
1、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应聘申请材料,故意填写虚假信息,取消当次应聘资格;伪造应聘材料,取消当次应聘资格,并通知应聘人员团体会员(含军人)备案,在中国书法协会官网公示应聘情况。以后符合应聘条件的,延期三年,第四年可重新报名。
2、凡冒充中国书法协会会员举办展览、出版书籍、进行新闻宣传等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终身禁止申请入会,有关信息将在中国书法协会官网公布。
五、审批程序
入会批准情况经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审核委员会审核、随机面试、秘书长办公室批准、社会公示后,在中国书法协会官网公布。
六、附则
1、根据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有关规定,会员发展工作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秘书长办公室依照本规则组织实施。
2.本规则的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协会。
(自2023年起,会员申请程序将遵守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