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的体裁大致可分为楷书、草书、隶书、篆书、行书。
楷书:又称“楷书”或“真书”。其特点是:字形方正,笔画直,可仿效,故名。始于东汉。楷书名家众多,有“欧体”(欧阳询)、“禹体”(虞世南)、“颜体”(颜真卿)、“柳体”(柳公权)、“赵体”(赵毓夫)等。
草书:为书写方便而创制的一种字体,始于汉初,当时常用的字体是“草隶”,是潦草的隶书。后来逐渐发展为具有艺术价值的“章草”。汉末,张芝将“章草”改成“近草”,字形一气呵成。唐代张旭、怀素进一步发展为“狂草”,笔画连绵曲折,字形变化多样。
隶书:又称“官书”或“古隶”。隶书是在篆书的基础上,为了方便书写而产生的一种字体,它简化了小篆,把小篆的圆线变为直方笔画,方便书写。隶书又分为“秦隶”(又称“古隶”)和“汉隶”(又称“今隶”)。隶书的出现是古代文字和书法的一次重大变革。
篆:是大篆和小篆的总称。大篆指甲骨文、金文、篆、六国文字,保存了明显的古代象形文字特征。大篆又称“秦篆”,是秦国的通用文字,是大篆的简化字体,特点是字形统一,比篆容易书写。在汉字发展史上,是大篆、隶书、楷书之间的过渡。
行书:介于楷书和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是为了弥补楷书书写速度慢、草书难辨认的缺点而产生的,笔法不像草书那样凌乱,也不像楷书那样要求笔直。楷多于草书的叫“行楷”,草多于楷书的叫“行草”。行书始于汉末。
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草书、行书是汉字发展的几个重要阶段,但作为书法艺术,它们都得到了保存,形成了许多流派,涌现出许多独具特色的大师和丰富多彩的艺术宝藏。